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建设进一步加快,国民社会需求和食品安全对食用油质量提出更严格要求,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已成为标准化工作时代潮流,原有标准已大大落后于我国客观实际与国际标准,修订《菜籽油》国家标准(GBl536-2004) 2005年8月1日实施,该标准已实施5年,目前将着手对该标准的修订。本文拟通过对《菜籽油》国家标准特点及质量要求阐述,以期准确理解和实施、指导企业生产、引导消费、规范市场质量监督与管理提供必要帮助。
菜籽油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靠拢原则,在“特征指标”中项目和指标值设定上,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指标与脂肪酸组成见表1。这既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为植物油掺伪试验提供鉴定依据。通过对待测定样品进行理化指标测定和脂肪酸成份分析,再与标准中特征指标值相对照,即可对油脂纯度如何作出判定。
取消原国标将菜籽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与二级油分别在三个独立标准中予以规定。国标将上述四个等级层次菜籽油纳入同一标准中,按质量状况分别冠以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虽部分指标值有所调整,但从总体看,原菜籽色拉油相当于新国标一级油。使国标既简捷明嘹,又便于查阅、对照和贯彻执行。
新国标技术术语和名词定义除以中文表述外,还同时注以英文,有利于国际贸易和中外菜籽油质量标准文本交流时能准确理解。
增加原油品质质量指标。在菜籽油现今内外贸易中,有些是以半成品原油(即未经任何精炼处理,不能直接供人类食用菜籽油,俗称“毛油”)进行交易;加工企业也需要对原油生产工序质量予以控制。
将部分卫生指标纳入质量指标作常规检验,增加这些卫生指标受检频率。产品出厂检验一般主检质量指标,抽检卫生指标。
产品标签增加几项新规定。除要求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l8外,还有:
1 转基因菜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应予标注,由消费者自主选择食用何种商品。
2 压榨菜籽油、浸出菜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压榨菜籽油不会含有有机溶剂,食用比较安全,油中不得检出溶剂残留。浸出菜籽油会含有极少量有机溶剂,溶剂残留量符合标准要求时食用安全。两类油明确标注后,可给消费者以选择余地。
3 应注明产品原料生产国名。鉴于菜籽原料来源已不只本国一家,标注出生产国名,同样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4 除按原菜籽油国家标准要求菜籽油中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外,国标还要求菜籽油中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新国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
增加对低芥酸菜籽油规定。上世纪80年代,因发现高芥酸菜籽油对大白鼠新陈代谢有影响,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引发对食用高芥酸菜籽油忧虑,各国竞相研究培育低芥酸菜籽新品种。虽现对高芥酸菜籽油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仍尚无定论,但在国际市场上低芥酸菜籽油更为畅销,且价格相对较高,发达国家基本不食用高芥酸菜籽油。所以有必要在菜籽油新国标中对低芥酸菜籽油作出规定。新国标规定,凡标注为低芥酸菜籽油产品,必须按特征指标进行检测,质量指标与一般菜籽油相同。菜籽油国家标准中低芥酸菜籽油中芥酸含量的是否由3%改为5%,这与油菜籽的品种有关,与种植环境也有关。菜籽油国际标准中低芥酸菜籽油中芥酸含量为2%,在我国芥酸含量5%的值,这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力争国际上通过,对我国菜籽油的发展和推进有很大的作用。
国家标准中烟点指标的问题,建议取消。这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利于节能降耗、有利于人为的误差减少。
酸值的问题。国家标准一级油的酸值是否需定为0.2,具体指标需再确定,建议一级0.5或1.0,四级油的酸价改为4.0。
新一轮的菜籽油国家标准制定,大体的模式不变,但新的元素要添加进去,怎样体现科学的发展观比较重要的,完善标准的体系。标准的体系要统一,其中的特殊因素需研究的,要具体到项目,再进行科学的研究。
随着国际油脂行业的发展以及各国之间油脂贸易的开展,对油料、油脂的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指标检测技术已不能满足对大批量油料和油脂检测的要求。目前油脂品质多指标同时测定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多指标同时测定技术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近些年来随着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加强,绿色检测的理念也得到广泛共识,所以今后要加大油料绿色多指标检测技术的开发力度,以满足油脂产业发展的需要。油脂是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是人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油脂科学研究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两大“国计民生”的问题,是国家兴旺发达、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通过科学研究减少油料产后的损失,从而增加油脂产量。油料、油脂及相关产品品质评价与检验的建立,对油脂的科学加工、使用和消费,保障人们健康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油脂的科学研究上,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倾斜,以确保油脂产品的安全、营养与环保。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和粮食安全大政方针等重大政策方面,应给予产业科技的连续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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