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标准资讯
《服装工厂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2010-08-10   发表:

  2010年6月29日至30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服装工厂设计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对由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编、四川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吉林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和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参编编制《服装工厂设计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审查。

  参加审查会的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领导、相关设计单位、服装生产企业和服装行业管理部门的专家15人;编制组人员10人。会议成立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熊兆为组长的四人领导小组。

  审查会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业部黄承平副主任主持。黄主任强调了标准编制的重要意义,希望专家重点审查《规范》的技术内容是否吸取了行业先进、成熟的经验,是否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汤亚军作了指导性讲话,指出要重视标准的审查工作,要求会议全面审查、突出重点,注重内容的完整性,水平的先进性、适宜性,实施规范的可操作性,强制性条文的准确性。并指出规范内容要明确、严谨,用词要准确。

  编制组代表刘承彬作了《规范》送审报告的介绍,汇报了《规范》编制过程和工作情况,对《规范》中重点内容确定的依据和理由规定、强制性条文的理由、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条文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提出了需要专家重点审查的问题。

  专家组对《规范》(送审稿)的条文和条文说明逐章逐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并一致通过了《规范》(送审稿)的审查。会议认为:

  一.编制组提供的送审文件齐全,《规范》内容完整,总体结构基本合理,编制基本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二.《规范》(送审稿)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要求反映了我国服装工厂建设的实际经验和技术水平,具有先进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规范》贯彻了节能减排的方针;对涉及人身安全、卫生、环保和节能等的相关内容制定了强制性条文。《规范》的实施有利于服装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利于节能减排和安全、环保等政策的实施;对规范服装工厂的设计和建设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三.会议对《规范》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略)。

    会议要求《规范》编制组根据审查会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对《规范》送审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规范》报批稿,按规定程序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0条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