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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标准:出租房地下室、厨房、卫生间不准住人
2015-09-27   发表:

  浙江省首个有关出租房消防安全的地方标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日前出台。《要求》明确强调,居住出租房不应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除此之外,厨房间、卫生间、阳台等均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同时,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而且1间居室不得出租给2户及以上住户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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