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人造板标准化工作对我国人造板工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人造板技术标准制修订质量和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决定建立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技术专家库,广泛吸纳本行业及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标准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范围
从事人造板科研、教学、生产、使用、经销等方面的企业或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与学会、认证机构的专业人士及消费者等。
已经办理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委员手续的,不需要再办理此次专家登记,将直接列入专家库。
二、专家推(自)荐条件
1、具有中级或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2、热心人造板标准化工作,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技术标准制修订、评审等工作。
3、熟悉国内外本专业领域产业发展现状及产业技术标准发展情况,了解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程序及标准编写规则。
三、专家的主要工作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根据各位专家所从事的专业,听取各位专家对标准项目立项的意见、完善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对ISO标准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阶段文件的意见,以及受邀参加标准审查、标准咨询和标准评价等相关的标准化工作。
四、推荐组织工作
推荐单位、被推荐人员及自荐人员应如实填写“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专家登记表”,并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登记表寄送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标委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入选专家。
联 系 人:潘海丽
联系电话:010-62889018(兼传真)
电子邮箱: mgxh@caf.ac.cn
邮寄地址:100091/北京海淀区万寿山后中国林科院木材所517室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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