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对下列情况,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
(1)对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省略起草阶段;
(2) 对现有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或中国其他各级标准的转化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审查阶段,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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